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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教职工体检工作的温馨提示
时间:2014-10-31来源: 作者:点击数:

我校2014年度安排的11月5日-19日期间的体检即将开始,为了您的体检能够顺利完成,特编写以下内容,请您在体检前仔细阅读,遵守相应的体检要求:

(一)体检表格由各学院、部门(单位)的人事联络员即日起来人事处(行政楼304室)领取,由各人事联络员在体检前分发给本部门的教职工。体检结束后,体检表格留体检中心,在学校规定的体检时间范围内体检的教职工的体检报告单由人事处统一领取并通知各人事联络员集中领取和发放到个人。

(二)由于浙二医院体检中心接待能力有限,为保证服务质量,请各位教职工务必按照医院排定的日期进行体检(体检日期在个人体检单左上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换体检时间,须符合:厅局级、高级职称干部45岁(含)以上、同性别进行调换;厅局级、高级职称干部45岁以下同性别进行调换;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职工同性别调换。调换申请需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原体检时间和预调换时间二者中较早那个时间为准人事处审核同意盖章后,方可按照调换时间参加体检。

(三)较去年有所变化,需要各位教职工注意的,检验科(抽血、大小便)条形码未打印,体检当日,请带上体检单至抽血处现场打印。

(四)体检当日未完成的项目自体检日期起保留30日, 逾期未检视自动放弃。

(五)体检单上的条形码容易脱落,请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如遗失,请个人携带由人事处开具的证明前往浙二医院体检中心一楼预约处3号窗口补打。

(六)厅局级、高级职称干部45岁(含)以上者,因有胸部CT检查,请务必在体检当天7:00~7:30前到达,以免耽误该项检查。

(七)厅局级、高级职称干部在行13C呼气试验前请停用抗生素及胃药一月,如经过正规杀PH治疗,也需停药后一月才能进行该项检查。

(八)已有身孕女教职工,禁忌检查妇科和放射性体检项目,体检时须和体检医生说明已有身孕,否则后果自负。教职工参加体检须本人体检,不得让人代己体检,否则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九)退休员工有年龄较大或行动不便者,体检当日尽量有家属陪同。

(十)因浙二医院体检中心车位有限,建议选择其它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体检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体检单上的温馨提示。

(十二)地址位置:

浙医二院国际保健中心地址:浙江杭州市解放路78号

可达到公交车:K55、K105、335、K536、K591、K92、/49、809、K251、K401

浙二医院体检中心分为两个功能区:体检一部和体检二部。我校安排在体检二部。请各位教职工按医院的指示牌前往。

有关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电话:87557038,联系人:吴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