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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事派遣制用工人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28来源: 作者:点击数:

为规范学校编制外用工管理,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大〔2013〕188号)(附件1)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学校人事派遣制用工合同到期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年10月1日后进校工作(含原在校工作转为人事派遣制用工人员),截止2015年10月30日前派遣合同到期的人事派遣制用工工作人员。

二、表格填写及工作要求

1.个人填表:相关人员请填写《人事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2)。

2.部门考核:所在部门根据本部门考核对象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表现及相关情况给出具体意见及是否续聘意见,考核表由部门行政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9月29日前交学校人事处。

联系方式:陆思思,87557392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人事派遣人员合同期满考核登记表

人事处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