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和《关于开展学校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师于12月30日前填报《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专任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2), 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或者先将电子版发至信箱jmky@zufe.edu.cn,元旦后过来签字)交学院岗位聘用评议小组办公室(311办公室);
2.经贸学院聘任小组于12月31日前召开聘任工作会议,进行考核评审,在岗位总数内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于1月4日前,报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认。
经贸学院岗位聘用评议小组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