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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财经大学第二届“财大四载,师恩永在——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工作方案
时间:2015-04-24来源: 作者:点击数:

“饮其流者怀其源,学其成时念吾师。”为感恩母校、感念师恩,增进师生间沟通和联系,学校决定继续在2015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前夕开展“财大四载,师恩永在——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以下简称“好老师”)评选活动。该活动旨在以毕业班学生的视角深入挖掘我校受欢迎的教师典型,集中展现我校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在全校范围深化教书育人理念,激励广大教师以学术造诣和人格风范引领学生全面成才成长。

一、评选对象

“好老师”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已满三年的专任教师,主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参评教师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已获得过浙江财经大学首届“好老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推荐为“好老师”的候选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立德树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学工作规范和师德规范。

(二)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言传身教。正确引导学生全面成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与信赖。

(三)积极开展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所授课程深受学生欢迎,工作业绩突出。

(四)近三年学评教成绩均为90分以上。

(五)近四学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三、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校评选组织委员会,作为活动的领导机构。组委会主任由李金昌校长担任,副主任由钟晓敏副书记担任,委员由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党委学工部、纪检监察室、工会、人事处、校团委、校督导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学院成立由总支书记担任主任,学院相关领导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学院评选组织委员会,负责本学院评选工作的宣传发动、候选人提名、统计汇总、候选人推荐等工作。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时间:2015年4-5月份。

(二)评选名额:入选教师总人数不超过8人,其中“双肩挑”教师不超过1人。

(三)评选程序:评选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1.宣传动员阶段

评选组织委员会发布评选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学院(部)党总支结合单位实际,通过网站、微信、短信、QQ、班会等方式宣传本届“好老师”评选工作,在全院(部)范围内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2.候选人提名阶段

(1)按照各学院(部)专任教师总人数(含双肩挑教师)4.5%的比例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学院(见附件2),全校共推荐28名教师为“好老师”候选人。

(2)各学院组织2015届毕业生对四年中的授课教师进行提名投票,投票评选方式由学院自定。思政部、体军部根据评选条件及综合情况推荐本部门教师报学校评选组织委员会。

(3)候选人确定后由各学院(部)提交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1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以及电子一寸照和生活照各一张。

3.全校评选阶段

(1)网评阶段:评选组织委员会将各学院(部)推选的28位候选人事迹在校园网公布,各学院组织2015届毕业生在网上投票,每人可投10-16名教师,按照总票数从高到低评选出16位候选人。

(2)现场评审阶段: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生代表评选会,每个学院推荐50名毕业生为评选代表,根据16名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结合候选人在评选会上的5分钟口头介绍进行投票,每位毕业生代表投票数不超过8人。

(3)校评选组织委员会汇总统计投票结果,按照票数从高到低,且得票数应超过投票人数的50%计算,确定不超过8位教师为当年度“好老师”人选,其中双肩挑教师不超过1人。

4.审核公示阶段

学校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选出的“好老师”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在全校公示“好老师”称号获得者名单。

五、奖励和表彰

(一)获得“好老师”称号的教师,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每位获奖教师150个教学工作当量的奖励,并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将通过报纸、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多方位宣传“好老师”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优良教风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