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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省级医疗保险政策宣讲会的通知
时间:2015-04-14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各位教职工:

为使教职工进一步了解我省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学校邀请省医保中心业务部门专家来我校宣讲省级事业单位教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和就医疗保险使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疑惑进行答疑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年4月15日 14:00 -15:30

二、地点:行政楼二楼200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请各学院办公室主任、离退休处、后勤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务必参加;其他部门单位负责办公室事务的工作人员和感兴趣的广大教职工自愿参加。

四、宣讲内容:

1.省级医疗保险参保的相关政策规定。

2.职工参保缴费比例、个人账户划拨、缴费年限等。

3.职工门诊、住院医保使用政策和个人负担比例等。

4.职工门诊、住院、特殊治疗、大病等报销规定。

5.职工异地就医(转外就医、异地安置、异地急诊就医)规定及报销手续等。

请各学院、离退休处相关人员能积极收集无法到会教职工关于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可在会上与医保中心专家进行交流答疑。非常欢迎广大教职工踊跃参加。

人事处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