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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财精神”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10-21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继续凝练和深化办学特色,不断提升学校文化软实力,经研究,决定开展“浙财精神”大讨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践行,引导全校师生坚定理想信念,提炼、总结和弘扬“浙财精神”,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推进大学文化传承创新,努力开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开展“浙财精神”大讨论,要突出思想性,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石,围绕好思想、好作风、好意识、好传统、好行为、好经验,总结提炼表述词句,使之成为学校发展的思想根基;要突出特色性,结合学校办学历史,体现办学特色和品牌形象,引领学校未来发展;要突出群众性,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主体作用,努力在精神追求和价值观念上形成最大共识,使讨论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的过程,成为宣传展示学校改革发展的过程,成为广大师生自我激励、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浙财精神”大讨论。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浙财精神”大讨论,以征文、演讲、讨论等形式回顾学校改革发展的奋斗历程,总结宝贵经验,研讨学校发展的共同精神追求和价值观念,深入诠释“浙财精神”内涵,不断激发师生员工对“浙财文化”的认知和践行。

(二)提炼“浙财精神”表述语。在开展好“浙财精神”大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实施“浙财精神”表述语的提炼工作。“浙财精神”表述语要富有深刻的价值内涵,能集中代表浙财人的精神追求;要言简意赅、特色鲜明、定位准确,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号召力。表述语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字,提交表述语的同时附一则关于表述语的详细解读,字数不限。各部门、单位提交的表述语一般不超过5条。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0月底-11月初)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要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大讨论活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动员会等形式和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台、新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大力营造大讨论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学习讨论阶段(2015年11月-12月)

立足于加深对大学精神的理解和实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广泛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征集“浙财精神”表述语。要通过中心组学习、党团组织活动、主题班会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学习讨论。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组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座谈会、网络互动等,推动学习讨论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总结提炼阶段(2015年12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要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凝聚师生共识,向学校推荐“浙财精神”表述语;同时要全面总结本次活动成效,结合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和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对照本次活动形成的共识,提出深化“浙财精神”理解和实践的对策措施。学校在广泛听取意见、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浙财精神”表述语及内涵,并进行宣传推广。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把大讨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做好“浙财精神”表述语的提炼工作作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二)精心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层层抓好落实。要采取领导带头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好本部门单位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大讨论活动。

(三)注重成效。要充分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师生员工参与的过程转化成凝聚人心、提升素质的过程,努力推进本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方学院党委关于“浙财精神”大讨论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和“浙财精神”表述语请于12月底前报送我部(联系电话:87557041;电子邮箱:xcb@zufe.edu.cn),活动过程中有好的做法和经验也请及时报送。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