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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关于期末及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6-07-02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2016年暑假工作安排,为方便教职工,现将人事处期末及暑假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期间准备因私出国(境)旅游等活动的学校在编教职工(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需按照组织部门的要求和流程申请办理):

请于7月8日之前持“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附件1)到人事处(行政楼304室)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

若首次申办或到期换发护照(通行证),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还需填写公安部门制作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附件2)。

若因私出国签证过程中需要单位开具在职与收入证明的教职工还需事先将填写完整的“在职与收入证明”电子版本发送至gzgl@zufe.edu.cn邮箱[可下载学校的模板进行填写(附件3)]。

[ 因私出国(境)审批 ] 受理人:陆思思,联系电话:87557384。

[ 开具在职与收入证明 ] 受理人:徐艺宁,联系电话:87557037。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附件2:《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附件3: 《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在职与收入证明(中英文版)》

二、暑假期间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业务等申请过程中需要学校开具相关的在职与收入证明的教职工:

请于7月8日之前事先将填写完整的“在职与收入证明”电子版本发送至gzgl@zufe.edu.cn邮箱。(可下载学校的模板进行填写(附件4)),再到人事处(行政楼304室)办理。

受理人:徐艺宁,联系电话:87557037。

附件 4:《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在职与收入证明(中文版)》

三、暑假期间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异地探亲、在职人员驻外工作学习1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异地生育、中途更换定点医疗机构需办理外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教职工(如果就医地属于省内医保联网结算的,不需要办理):

请于7月8日之前来人事处(行政楼304室中)填写外地就医备案表(附件5)办理外地就医备案,如未办理备案,省医保中心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填表说明:离杭时间不能追溯,系统默认操作当日。回杭时间与离杭时间之差不能少于1个月(30天)。异地安置人员回杭时间建议选最长时间段。

受理人:吴云清,联系电话:87557392。

附件5:《外地就医备案表》

附件6:《异地就医机构资质确认单》


四、暑假期间需办理新生儿医保的教职工:

请于新生儿落户一个月内来人事处(行政楼304室中)办理,具体办理事项请点击查看“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及子女统筹省级医疗保险相关事宜工作指南”。需随带:

1.原则上要求子女跟女方参加单位医保,如需跟随父亲的需出具配偶单位性质及子女末在配偶单位参保证明。

2.小孩在杭城镇户口(不包括萧山、余杭区)。

3.家长的医疗保险病历本。

受理人:吴云清,联系电话:87557392。

五、暑假期间需办理出国(访学)有关手续的教职工:

请于7月8日之前持“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进修申请审批表”(附件8)(2015年底已上报年度进修计划教职工可不填写)到人事处(行政楼306室)办理出国(访学)有关手续。

1.请事先将填写完整的“出境手续所需证明”电子版本发送至szgl@zufe.edu.cn邮箱。[可下载学校的模板进行填写(附件9)],再到人事处办理。

2.交纳出国(境)保证金(银行账号:3300 1616 7810 5000 1155,单位名称:浙江财经大学,开户行名称:建行杭州文西支行,汇款、转账请注明:某某出国(境)保证金)。

3.与所在部门商定进修计划、目标和考核要求后,签订《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三方协议》(附件10)。

4.访学期满回校报到,填写完成《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进修登记表》(附件11)交人事处。

受理人:崔秀秀,联系电话:87557316。

附件8:《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进修申请审批表》

附件9:《出境手续所需证明材料》

附件10:《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三方协议》

附件11:《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进修登记表》

六、暑假期间人事处对外办公安排

值班地点:行政楼304室

值班时间:7月14日、21、28日,8月4、11、18、25日(周四)

值班时间:9:00-11:30

备注:针对部分简易事项办理(收入证明、在职证明等),人事处开通快递办事通道,老师可告知地址,工作人员处理完毕后快递上门,无需来下沙办理。

、学校“2016-2017学年暑假值班表”上公布的值班人员同时有效,如假期对外办公时间以外有紧急事项,可电话联系。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