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浙财大〔2014〕211号)文件规定和学校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安排,开展专职政治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现聘在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统计经济、医疗卫生、社会科学研究(高教管理)等岗位。
二、岗位设置、聘任条件和目标考核任务
专职政治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聘任条件和目标考核任务见《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浙财大〔2014〕211号)规定。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后,学校在聘期结束根据约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依据。
三、聘任相关工作
1.学校公布专职政治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设岗数。
2.请各相关教职工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专职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表》,经所在部门推荐后,于12月12日前交学校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3天。
4.学校召开专职政治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评议小组,评议产生各级岗位拟聘人选并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认发文。
6.聘任上岗后,学校将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欢迎广大教职工对专职政治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胡国庭,87557038,行政楼304室。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浙财大〔2014〕211号)
2.学校专职政治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控制数
3.浙江财经大学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申报表
4.浙江财经大学其他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申报表
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