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2017年度立项的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及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应于近期结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的结项,要求课题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至少发表学术论文一篇。重点课题要求在学校认定的国家二级以上刊物发表,一般课题要求在学校认定的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2.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免于鉴定直接结项: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二级A(含)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厅级(含)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采纳的,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田野调查基金项目取得以下成果的,可申请结项:项目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第一视同)的身份在国家二级B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1项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的校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其它经学校认可的研究成果。
二、结项流程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或《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3、附件4),并提交论文发表刊物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检索证明等,以上材料一式2份(1份留学院,1份交研究生院),11月19日前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2.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校级科研项目成果进行结项鉴定,并于11月27日前将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鉴定结果及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结项材料报送研究生院,联系人:施淑珍(88173)。
3.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结题的项目,发放项目经费中尚未拨付的50%;未通过结项鉴定的,不予发放。
附件1:2017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2017年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3: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4: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书
附件5:2017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6:2017年度研究生田野调查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