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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三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1-10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青年典型,引导和激励我校青年教工和青年学生为建设“双一流”财大做出积极的贡献。校团委将在全校开展浙江财经大学第十三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美丽财大,追寻最美青春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职工

、评选内容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有正确的认识并在行动中积极拥护,能在学习和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取得较大的成绩,并在创新创业、公益实践、励志勤学、文体艺术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参评青年学生需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至少曾获校优秀学生二等(含)以上奖学金;

4.参评青年学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本学年所在寝室无不及格情况;

5.参评青年教职工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具有一定成绩,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结合评选条件,根据创新创业类、公益实践类、励志勤学类、文体艺术类等四个类别,择优向研工部推荐“十佳青年”候选人1名;

2.研工部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向学校评选组委会推荐研究生候选人4名;

3.学校评选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20位正式候选人,对已确定的候选人进行宣传介绍,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网络投票;

4.学校召开现场评审会,进行现场事迹介绍(一般由本人演讲),由评委进行现场投票。根据综合得票高低确定本届“十佳青年”获得者。

五、评选规则

本次评比采用10分制,参评人员得分由网络投票得分10%、现场评委评分70%、现场学生代表打分20%三部分组成,具体规则如下:综合得分=网络投票得分(得票数最多者计10分,第二名计9分,依次递减,下同)×0.1+评委评分(百分制)×0.1×0.7+学生代表打分(百分制)×0.1×0.2。

六、组织实施

1.自接到通知后,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并在评选先进、学习先进的过程中受教育;

2.推荐候选人应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应是本学院或本部门成绩最优异、工作最突出的优秀青年;

3.推荐的候选人,经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认真考察,征求学院党委同意后上报;

4.推荐的候选人材料为(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1)候选人推荐表;(2)候选人事迹简介(1000字左右):应反映主要经历和工作、学习成绩,事迹简介需本人签字,另准备形象清晰的照片一张,反映个人风格简况一份(100字左右);

5.候选人材料需于1月16日前上交,逾期视同弃权处理。联系人:何露霞,86754519,邮箱:371408256@qq.com

党委研工部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