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专业同学:
2014年度立项的研究生院级科研项目应于2015年11月15日前结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1.院级课题结项要求提供结项报告书一份,资助经费以结项报告书为凭证发放。
2.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式1份,并于2015年11月20日下午2点前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3.学院组织专家对进行结项鉴定审核,发放项目经费。未通过结题鉴定的,不予发放。
附件1:《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2014年度研究生院级科研项目立项一览表》
附件2:《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
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