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改进研究生思政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决定从今年起聘请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为了确保该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各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人数配备,根据本学院研究生总数,原则上按照1:100的比例选拔。不足100的可选拔1名兼职辅导员;超过100的,可选拔1-2名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不占学校编制,主要从高年级(二年级以上)的品学兼优的硕士生或博士生中选拔。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岗位津贴最高按500元/月,一年十二个月计发。
二、岗位申请与聘用
1.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上交设岗学院。
2.设岗学院成立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聘任工作组,对提出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考核、选拔,并将拟聘任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公布聘任名单。
3.考试不及格或违纪者不予聘任,已聘任为学校其它部门助管岗位的,不予聘任。
4.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聘期为一年,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或聘期中反映出不适宜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者,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予以解聘,并由学院重新选拔补充。
三、其它事项
1.《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辅导员聘用名单》及《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于10月10日前上交,并发送电子稿至yjs@zufe.edu.cn。
2.其它有关事项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