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2020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省优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优论文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其中:涉密的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每所学校推荐名额为评选年度内授予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2%以内,我校为6篇。
二、省优论文的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有比较重要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
3.论文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学校推荐程序
1.学院推荐
各学院从2020年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推荐篇数一般不超过2篇,4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2.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学院推荐的论文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推荐论文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
(2)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1),同一学科有多篇推荐的,按推荐次序排序;
(3)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4)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3),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证明材料通过扫描,合成为1个pdf文档。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
与电子材料(2)、(3)、(4)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1份;推荐表在前、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在后装订在一起。
五、注意事项
1.学校推荐论文需经过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的同行专家通讯评审或专家评选会议评选,才能正式入围省优硕士学位论文。
2.学院推荐应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在推荐省优论文时,应考虑研究生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公开发表的和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情况,论文申报材料中需包括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
3.省优论文评选结果是学位授权点申报及合格评估、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因素,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此次推荐工作。
六、附件
1.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电子稿)
2.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电子稿)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稿)
4.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