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
二次答辩成绩见附件,请各毕业生查阅。
通过答辩的毕业生须根据答辩组修改意见进行论文修改,经指导老师审核后,在6月10日前提交毕业材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答辩修改类型为大修的毕业论文在修改之后必须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并出具纸质的修改证明(附件2),再由答辩委员会审查。审查通过方可给予该学生的答辩成绩;审查不通过,则该生答辩成绩为不及格。
2、毕业材料电子版文件夹须以“学号姓名”方式命名(如:100107100101柳阳),文件夹内有“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个子文件夹,“毕业实习”文件夹须包含“实习手册”、“实习作业”、“实习报告”;“毕业论文”文件夹须包含“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每位同学务必确保纸质文档与电子稿内容完全一致,电子版与纸质材料不相符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