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18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实施方案》(浙财大〔2018〕206号)、《浙江财经大学2019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及专业(类)准入实施方案》(浙财大〔2019〕169号),2018级财政学类、公共管理类、财务会计类、审计资评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2019级人文传播类、美术设计类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大类分流工作,现将工作进度安排通知如下:
第7周 按专业招生的学生申报是否参与大类分流,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第8周 学院上报大类分流各专业计划人数;
第9周 参与大类分流的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第10周 学院公示大类分流结果。
2018级、2019级高水平运动员、华侨港澳台、内地新疆西藏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不参与大类分流。
请各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启动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