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本科生
各位老师: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时费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位老师请于2013年12月16日前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的核对。路径:校网-人才培养-本科生教育-工作量计算。
2、行政人员工作时间内上课,上课下沙补贴(10元/节)停发,业余时间上课的,由老师向二级学院提出,由二级学院(部)在工作量系统中上报。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学院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周次为17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