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班级: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学生修读学分学费的核对工作,现将本科毕业生修读学分的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核对对象是2015级在校本科毕业生及2017级专升本毕业生,统计的学分包括历年修读总学分数,即必修课程(环节)学分、实践环节、第二课堂、重修学分,含不及格课程、取消考试资格课程、放弃考试、旷考课程等,免修和创新奖励学分不作统计。
2、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核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学生需认真核对各项学分数,本次核对的修读学分将作为毕业学分学费结算的依据。
3、各学院通知学生认真核对修读的各类学分数,核对无误后在签字确认栏签字确认。如对自己所修学分数有异议,可以班级为单位将情况汇总后交各学院教学办审核,学院教学办无法审核的,请在5月7日前交教务处选课中心121室再次核准。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