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2018级、2019级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18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实施方案》(浙财大〔2018〕206号)、《浙江财经大学2019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实施方案》(浙财大〔2019〕169号),2018级财政学类、公共管理类、财务会计类、审计评估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2019级人文传播类、美术设计类已启动大类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各专业名额通知如下:
一、大类分流对象
大类分流对象:上述专业大类中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已选择专业且转换专业(类)的优秀学生除外)及按专业招生但参与分流的学生。
已选择专业且未转换专业(类)的优秀学生,若参加大类分流申报,则视为放弃原选择专业,重新按遴选规则分流,务必慎重考虑。
以下学生不得申报大类分流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华侨港澳台、内地新疆、西藏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已选择专业且转换专业(类)的优秀学生、按专业招生但不参与分流的学生。
二、大类分流申报
除已选择专业且未转换专业(类)的优秀学生外,规定对象学生须全部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操作,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大类分流志愿填报操作说明》,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周四)下午14点。
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分流至新专业后视为转换专业,已有一次转换专业(类)记录者,不得申请专业(类)准入。
三、各专业名额
年级 |
专业大类 |
专业 |
名额 |
备注 |
2018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 |
160 |
参与大类分流261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223人,按专业招生的38人 |
税收学 |
160 |
2018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 |
12 |
参与大类分流32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27人,按专业招生的5人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9 |
公共事业管理 |
11 |
城市管理 |
9 |
2018 |
财务会计类 |
会计学 |
17 |
确定参与大类分流79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74人,按专业招生的5人; 预计已选择专业且未转换专业(类)的优秀学生参与大类分流18人 |
财务管理 |
80 |
2018 |
审计评估类 |
审计学 |
140 |
参与大类分流189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168人,按专业招生的21人 |
资产评估 |
49 |
2018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 |
150 |
确定参与大类分流302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250人,按专业招生的52人; 预计已选择专业且未转换专业(类)的优秀学生参与大类分流3人 |
金融工程 |
93 |
信用管理 |
18 |
保险学 |
14 |
投资学 |
30 |
2018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 |
80 |
参与大类分流168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123人,按专业招生的45人 |
人力资源管理 |
43 |
市场营销 |
19 |
物流管理 |
37 |
2018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 |
121 |
参与大类分流249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216人,按专业招生的33人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01 |
国民经济管理 |
27 |
2019 |
人文传播类 |
汉语言文学 |
30 |
参与大类分流82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49人,按专业招生的33人 |
汉语国际教育 |
11 |
广告学 |
22 |
网络与新媒体 |
27 |
2019 |
美术设计类 |
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 |
23 |
参与大类分流189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189人 |
视觉传达设计(展示设计) |
23 |
环境设计 |
47 |
摄影 |
48 |
美术学(艺术经纪) |
24 |
美术学(书法学与书法产业) |
24 |
注:各专业名额基于参与大类分流的学生(包括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按专业招生但参与分流的学生)制定,不含已确认不参与分流的学生;数据均不含高水平运动员、华侨港澳台、内地新疆、西藏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
附件:大类分流志愿填报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