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学生通知 > 本科生 > 正文

本科生

关于做好2016届学生毕业资格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01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班学生:

2012级(含双专业)、2014级专升本学生即将进入大学最后一个学年的学习,为帮助2016届毕业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班对照所属专业培养方案的毕业条件,组织、指导学生检查已获得学分的结构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采取学生自查、学院协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毕业资格预审,学生应于   2015年   7月 10日   (星期五)前将《学生学业情况自查表》以班级为单位交学生学院(双专业学生交双专业所在学院),学院及时将情况汇总后交教务处。

为更好地做好2016届毕业资格预审工作,现将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请各班学习委员在7月3日前到教学办公室领取纸质表格。

2.学生按照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上设置的课程与已取得学分的课程进行核对,并将与指导性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修读要求不符的情况登记到《学生学业情况自查表》中,学生根据“自查表”的说明要求进行填写。

3.公共素质板块课程——模块的修读要求按照文、理进行划分,文科类专业包括经济、管理、文学、法学专业;理工类专业包括理学、工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金融工程专业。

在满足各自专业公共素质板块学分要求的情况下,在现设的八个公共素质板块中(自然科学板块、计算机与信息科学板块、社会科学板块、人文科学板块、艺术与体育板块、外国语板块、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板块、校际选修板块),文科类专业必须获得限定的三个板块的学分:自然科学板块(2学分)、计算机与信息科学板块(2学分)、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板块(2学分),理工科类专业必须获得限定的四个板块的学分:社会科学板块(2学分)、人文科学板块(2学分)、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板块(2学分)、艺术类课程(2学分)。

4自主学习模块——培养方案中没有单独设置课程,原则上需要修读其他学科或专业开设的课程,不可以通过相同或相近的课程来获得学分。

自主学习模块学分的取得方式:学生在满足本专业教学结构及学分分配总表(“自主学习模块”课程层次除外)中规定的各课程(实践)环节最低学分以外超出的有效学分可作为自主学习模块的学分。

5.大学英语——大学英语实行分级教学,提前完成大学英语分级教学的学生, 未修级别的大学英语学分由学生自由支配去补足。

  6.双专业——免修学分最高限额为双专业课程总学分的25%2012级为50*25%=12.5学分),具体详见《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修读双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院〔20116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