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19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实施方案》(浙财大〔2019〕206号)、《浙江财经大学2020级本科生大类培养分流实施方案》(浙财大〔2020〕169号),2019级财政学类、公共管理类、财务会计类、审计评估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2020级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美术学类已启动大类分流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各班。现将有关事项及各专业名额通知如下:
一、大类分流对象
大类分流对象:上述专业大类中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已选择专业且转换专业(类)、已选择专业但不参与分流的优秀学生除外)及按专业招生但参与分流的学生。
参加大类分流的优秀学生,视为放弃原选择专业,重新按遴选规则分流。
以下学生不得申报大类分流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华侨港澳台、内地新疆、西藏班及少数民族预科转入学生、已选择专业且转换专业(类)的优秀学生、已选择专业但不参与分流的优秀学生、按专业招生但不参与分流的学生。(2020级高水平运动员、华侨港澳台、内地新疆、西藏班线下申报)
二、大类分流申报
含选择参加分流的优秀学生在内,规定对象学生须全部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操作,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大类分流志愿填报操作说明》,申报开始时间:4月20日(周二)上午10:00,截止时间为4月22日(周四)下午16:30。
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分流至新专业后视为转换专业,已有一次转换专业(类)记录者,不得申请专业(类)准入。
三、各专业名额
年级 |
专业大类 |
专业 |
名额 |
备注 |
2019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 |
172 |
参与大类分流280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245人,按专业招生的35人 |
税收学 |
169 |
2019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 |
13 |
参与大类分流28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26人,按专业招生的2人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9 |
土地资源管理 |
7 |
城市管理 |
8 |
2019 |
财务会计类 |
会计学 |
99 |
确定参与大类分流174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162人,按专业招生的12人; 已选择专业且未转换专业(类)的优秀学生参与大类分流8人 |
财务管理 |
83 |
2019 |
审计评估类 |
审计学 |
128 |
参与大类分流173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157人,按专业招生的16人 |
资产评估 |
45 |
2019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 |
187 |
确定参与大类分流377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301人,按专业招生的76人 |
金融工程 |
105 |
信用管理 |
31 |
保险学 |
19 |
投资学 |
35 |
2019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 |
68 |
参与大类分流127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105人,按专业招生的22人 |
人力资源管理 |
25 |
市场营销 |
11 |
物流管理 |
32 |
2019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 |
145 |
参与大类分流279人,其中按大类招生的217人,按专业招生的62人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10 |
国民经济管理 |
24 |
2020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文学 |
70 |
参与大类分流80人,均按大类招生 |
汉语国际教育 |
18 |
新闻传播学类 |
广告学 |
40 |
参与大类分流103人,均按大类招生 |
网络与新媒体 |
79 |
2020 |
美术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 |
20 |
参与大类分流188人,均按大类招生 |
视觉传达设计(展示设计) |
21 |
环境设计 |
40 |
摄影 |
44 |
美术学(艺术经纪) |
21 |
美术学(书法学与书法产业) |
42 |
注:各专业名额基于参与大类分流的学生(包括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按专业招生但参与分流的学生)制定,不含已确认不参与分流的学生;数据均不含高水平运动员、华侨港澳台、内地新疆、西藏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
附件:大类分流志愿填报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