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短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浙财大教通〔2021〕49号
各学院(部)、各班学生: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短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课程
2020-2021学年短学期实际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评价方式和要求
参评学生须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全部课程的评价。学生应认真负责地对任课教师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分,同时尽可能在“评语”栏填写个人意见或建议,评价结果将以不记名的方式反馈给任课教师。
三、评价时间
2021年9月7日(周二)至9月17日(周五)。
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学生完成评价。评价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与我处联系,联系电话86738581,欧老师。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