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以及《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实施细则》(浙财大[2017]64号文件)文件精神,为端正学风,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学术规范管理,学校继续开展毕业论文总相似比检测普查工作。目前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已完成与维普论文检测系统(vpcs)的对接。具体检测流程如下:
1、学生自测。学生在论文系统流程管理-指导日志处填写5次指导记录后,方可提交论文定稿,然后对定稿正文进行自测。学生可自行免费把关检测2次,第一次不符合要求时,建议通过付费通道预检测,在有把握之后再进行第二次免费检测。通过检测(总相似比≤20%为合格)的立即获取检测报告。以下为操作流程图:
第一步:登陆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点击窗口左侧“设计(论文)文件”。
第二步:点击“上传文件”,上传正文定稿,再点击“提交查重检测”,等待几分钟后,观察页面底部状态栏,并获取查重报告。然后将查重报告上传到附件。
若总相似比<=20%,查重完成,点击确认提交,等待教师审核。若总相似比>20%,须对论文进行修改。对查重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到vpcs官网联系客服或拨打400-607-5550,也可加入维普公司论文检测QQ 服务群(590226725)进行交流咨询。修改后通过http://vpcs.cqvip.com/personal/zufe自费检测(手机号码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检测达标后,学生在论文系统中进行第二次正式免费检测,首先删除原论文,再上传新版本论文,操作流程同上。
2、指导教师可在“查重报告单”处点击查看查重结果,凡查重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论文,指导教师须选择退回修改。本阶段,指导教师有必要对查重报告中的总相似比指标进行审核把关,并和学生一起在打印版的查重报告首页签字。
3、学院检测。答辩前一周,学院管理员从论文系统中抽取学生论文统一重新检测,抽查或全查由学院自定。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实施细则》(浙财大[2017]64号文件),学生论文成绩认定为不及格,无法正常毕业。
4、时间安排。学生定稿后即可查重自测,学院检测及反馈需在答辩前完成,学生自测需在学院检测前完成,请各学院合理安排好论文检测工作时间。
5、学籍处理。对未通过论文检测的学生,其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需延期毕业,具体延期时间由学院提出,至少三个月,最长延期时间为学制年限。未能在毕业学期完成答辩的学生暂按结业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且符合毕业条件的,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教务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