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学生各班:
为收集学生对上半学期课程的意见或建议,便于老师及时调整和改进课堂教学工作。现将开展本学期“学评教”中期满意度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课程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上半学期实际开设的课程。对于部分集中开课的课程,由教师在开课过程中自主收集相关信息。
二、评价方式和要求
参评学生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网站“选课入口”或通过信息门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评价——过程评价”菜单中完成全部课程的评价,要求每位学生对任课教师本学期以来课堂教学上的总体满意度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并在意见栏填写意见及建议。
三、评价时间
本阶段网上评价时间具体如下:2023年4月22日至4月30日。
四、评价地点
能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的设备上均可进行评价。
五、其他事项
(一)鼓励全校学生参与评价。
(二)5月4日后,教师可以通过教务系统查看学生评价情况。
(三)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与教务处联系,86738581,欧老师。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