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替代、免修及认定规定》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本学期初课程替代、免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课程替代:2020级、2021级本科生;
课程免修:2020级、2021级修读辅修、微专业本科生;
课程认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际交流合作处认可的校际交流学生。
二、办理时间
课程替代、免修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课程认定在开学后三周内申请,校际交流学生课程认定在交流学习结束后两周内进行。
因办理时间与选课时间无先后顺序,学生应先行判断课程替代、免修、认定结果,自行按规定时间退选课。
三、办理途径
课程替代由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替代申请:“报名申请”—“校内课程替代申请”。
主修专业、辅修专业、微专业之间的课程免修,由学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课程免修申请表》(教务处网站“服务专区”下载),经相关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批。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校际交流学生课程认定由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认定申请:“报名申请”—“学生成绩学分认定申请”。申请页面“国(境)外高校”选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默认选“否”,校际交流学生选“是”;“附件”上传盖章的成绩单。
课程替代、免修、认定的条件及其他事项按《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替代、免修及认定规定》(浙财大〔2023〕438号)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课程替代、免修及认定规定》的通知
教务处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