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管理规定》(浙财大【2016】32号)的相关规定,我校将启动2016年度博士后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合作导师的申请条件
具备博士生招收资格且能指导博士后从事应用经济学研究的博士生导师,可经学校审批后依托我校博士后建站学科招收博士后。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的工作要求
1.严格审查博士后申请人的资质和科研潜力,协助安排申请人参加进站等事宜;
2.博士后进站报到后,指导博士后拟定工作目标和研究计划,3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
3.指导博士后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4.督促博士后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促使博士后按期出站;
5.服从学校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工作安排,参与学校有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
6.保证博士后培养质量,一位合作导师每年度招收的博士后一般不超过2名。
三、遴选程序
1.符合申请要求教师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并于4月8日前上交校博管办;
2.校博士后学术委员会审核申请人情况并确定新增合作导师名单。
地址:行政楼305,联系人:蒋云兵,联系电话:87557035,E-mail:bgb@zufe.edu.cn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