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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14日 09:27  点击:[]

各有关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6级研究生及有关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两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论文答辩工作,校研究生院负责协调、检查论文答辩工作。

二、论文修改

请导师认真督促研究生根据论文匿名评审意见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对答辩论文做一次全面修改,修改结果须经导师认可(答辩申请表由导师出具意见并签名确认)。

三、答辩准备

1.答辩申请

2016级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①修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学位课学分和总学分均须修满);

②通过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合格;

③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认可并通过预答辩;

④学位论文通过重合率检测;

⑤学位论文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匿名评审。

2.资格审查

研究生填写《答辩申请表》并于2018年12月17日前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申请表》对研究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并于2018年12月19日前将《答辩资格审查表》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3.论文提交

修改并经导师认可的论文请于2018年12月21日前向各学位点递交答辩论文,具体份数由学院决定(制作要求见附件7),同时还须递交《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

4.答辩宣传

学院提前三天,在校园内以海报形式以及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答辩信息(包括答辩时间及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姓名、答辩人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姓名等)。

四、论文答辩

1.答辩时间

本次答辩安排在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6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学位点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学院提前一周,将答辩具体事宜(包括时间、地点及需注意事项等)通知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2.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一般为硕士生指导教师,外单位相关学科专家不少于1人(不含申请人所在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中的校外专家须是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申请人指导教师可列席学位论文答辩会,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人,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学院与导师组组长协商提出,在2018年12月24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

3.答辩程序

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并主持会议;

②导师或答辩秘书向答辩委员会介绍答辩人及导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课程学习与考核成绩、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及撰写论文等情况;

③学位申请人就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成果、创新之处等进行报告,硕士生陈述时间不少于15分钟;

④答辩委员提问和学位申请人答辩时间,硕士生不少于15分钟;

⑤休会,答辩委员会单独举行内部会议进行评议,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并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2/3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须由主席签字;

⑥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宣布论文答辩会结束。

4.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

①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答辩前每个委员必须预先审阅论文,作好提问准备。答辩一律以公开方式进行(选题涉密的除外),并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答辩情况和答辩委员会会议,均应有详细纪录。

②论文答辩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含60分)。

③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对原论文修改补充后,可以再次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仍未通过答辩的硕士生,按结业处理。

5.论文推优

答辩委员会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由校研究生院另文下达)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答辩结束后两日内,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做出授予学位的建议。同时根据答辩委员会论文推优情况,对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初审,并提出建议名单。

六、文档整理

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将答辩人的答辩申请表、论文评阅书、答辩记录、决议书、表决票、学位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整理立卷,交由学院分类汇总、存档。

答辩结束后,请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认真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签字认可后,向所在学院提交3本纸质正式论文(其中1本学院留存,1本由研究生秘书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图书馆,1本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交研究生院),同时提交正式论文电子文档(注:电子文档须有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和一个完整的PDF文档,命名规则为:学号_专业名称_论文题目_研究生姓名)。

七、附件下载

(一)研究生下载

1-1.答辩申请表(学术型) 2018版

1-2.答辩申请表(专业学位) 2018版

2.答辩论文制作须知 2018版

3.论文封面

4.原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书

5.中英文扉页

6.硕士学位申请表 2018版

(二)研究生秘书下载

7.答辩资格审查表 2018版

8.答辩公告 2018版

9-1.学术型学位答辩表决票 2018版

9-2.专业学位答辩表决票 2018版

10.答辩会议记录

11.答辩决议书

12.答辩信息统计表 2018版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13日

上一条: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三助岗位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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