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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07来源: 作者:点击数:

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经学校研究决定,本次教学科研岗位聘任沿用上一轮聘任方案。现就具体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聘期

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2月止。

二、聘任程序和聘任条件

参见《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办法》(浙财大〔2013〕108号)和《教学科研关键岗位申请特别受理成果审核基本原则》,见附件1和附件2。

三、业绩成果和距离退休计算时间

1.“近三年”是指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业绩成果;

2.“近六年”是指2010年1年1月至2015年12月31日的业绩成果;

3.“近三学年”是指2012-2013学年至2014-2015学年;

4.“近6个学期”是指2012-2013学年第2学期至2015-2016学年第1学期;

5.距离退休时间是指2016年1月1日起算。

四、聘任工作总体安排

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岗位聘任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聘任工作的顺利完成。工作安排详见《2016年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3)。

1.原聘本部教学科研岗位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和双肩挑人员,根据教学科研关键岗位聘任办法,符合关键岗聘任条件者,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关键岗位申报表》(附件4)于14日15:00前交学科归属教学研究单位。

原未聘任在本部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符合聘任条件者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应聘表》(附件5),如同时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关键岗位聘任条件,则同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关键岗位申报表》(附件4)(如转聘教学科研岗位未成功,则该表作废)于14日15:00前经所在部门单位(东方学院教师需经东方学院同意)同意后,交学科归属教学研究单位。

2.各教学研究单位审核本学科归属教师的《教学科研关键岗申报表》并填写《2016年教学科研关键岗位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6),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盖章后,于6月21日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稿);各教学研究单位审核教师提交的《教学科研岗位聘任申请表》,提出聘任意见并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4日前交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国庭、徐艺宁 电子邮箱:rsgl@zufe.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304室 联系电话:87557038、87557037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办法

2.教学科研关键岗位申请特别受理成果审核基本原则

3.2016年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日程安排表

4.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关键岗位申报表(样表)

5.浙江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应聘表

6.2016年教学科研关键岗位申报审核汇总表(样表)

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