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教师通知 > 行政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管理服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08来源: 作者:点击数:

《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岗位编制核定方案》(附件1)和《浙江财经大学管理服务岗位聘任办法(修订稿)》(附件2)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正式启动新一轮管理服务岗位聘任工作。为顺利完成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工作总体时间安排见《2016年管理服务岗位聘任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3),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岗位聘任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聘任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根据办法规定,各部门(单位)应成立岗位聘任工作组,成员由所在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组成,二级单位应吸收分工会主席、职工代表参加,工作组成员要求不少于三人,工作组名单请于6月12日15:00前报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领导职数少于三人的部门(单位)由学校委派成员共同组成岗位聘任工作组,委派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

三、各部门(单位)完成管理服务岗位设置及岗位说明书编制工作。各部门(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编制数和管理服务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绩点(附件5),设置部门内各个岗位的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岗位业绩点,填写《**部门岗位说明书汇总表》(附件6)于6月12日15:00前报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岗位设置中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关于岗位绩点设置的有关说明

岗位绩点可参照《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业绩点设置》(附件7)有关指导意见进行设置,岗位绩点可向责任重、要求高、工作强度大的岗位适当倾斜。其中,管理岗位、其他专技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不得低于22个绩点,工勤技能岗位不得低于14个绩点。

2.关于专职管理人员退出中层领导岗位后的聘任问题

(1)按照《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中层干部换届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退出中层领导岗位的专职管理人员需要参加本次聘任,占所聘部门岗位编制。

(2)退出中层领导岗位的专职管理人员,原则上可以聘任在原部门工作,如原部门岗位已经聘满,可以允许原部门超岗位聘任。

3.关于聘用人事派遣用工人员的有关说明

(1)本轮增加的管理岗位原则上用于招聘人事派遣用工人员。其中对二级学院增加的管理岗位,请先按照《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机构设置方案》(附件8)的有关规定设立学院并行研究院(中心),再配足管理人员(具体设立方案另报)。

(2)各部门单位在学校下达的岗位编制范围内,首先需聘任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制人员,聘任后尚有空岗的,可以适当考虑聘用人事派遣用工人员。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国庭、陆思思 电子邮箱:rsgl@zufe.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304室 联系电话:87557038、87557384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岗位编制核定方案

2.浙江财经大学管理服务岗位聘任办法(修订稿)

3.2016年管理服务岗位聘任工作日程安排表

4.相关部门聘任小组委派人员名单

5.管理服务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绩点核拨表

6.**部门岗位说明书汇总表

7.管理服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业绩点设置

8.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机构设置方案

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